| 近日,有媒体曝光国家级贫困县陕西省柞水县以“招商引资”为名,兴建高尔夫球场一事。高档休闲场所和“贫困县”帽子形成强烈反差,冲击着公众视线,未经评估和审批占用林地引起各方批评。然而,贫困县“走样”招商屡见不鲜,其深层的原因在于贫困林区面临的发展瓶颈,禁止此类事件发生,必须改变生态保护区政绩考评和补偿制度,掐断这些地区屡次突破法律红线的根源。
在我国,承担着重要生态保护功能的地区,往往比较贫困,“林子越多,银子越少”并非个例。《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所涉及的11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基本处于我国主要的森林地区,与国家规划的重点生态功能区有很大的重合度,柞水县就处于其中的秦巴山特困区。以该县为例,地处汉江流域,是南水北调中线“引汉济渭”工程的重要水源涵养地,经济却远落后于全国平均水平,据统计,2011年该县的人均财政收入946元,仅为全国平均值的24.3%,农民人均纯收入4580元,仅为全国平均值的65.6%。
如何走出贫困的窘境?在现有制度框架内,有两条出路:一是争取中央转移支付和补贴资金;二是自力更生,自我发展。第一条出路的问题在于,农业补贴政策难以有效瞄准山区贫困农民,而生态环境类补贴的力度和覆盖面都比较有限,难以有效改变林区的贫困状况。比如公益林补偿政策,柞水县从2010年开始开展生态公益林补贴,但是得到补贴的生态林面积只占柞水县森林面积的9.17%,本应发放到村集体和农户的补贴也由于多种原因无法分配到户,直接影响了生态公益林的补偿作用。统计数据显示,2012年柞水县的转移性收入仅占农民纯收入的5.8%,低于8.1%的全国平均水平。总之,转移支付和补贴并没有根本改变林区农民捉襟见肘的经济现状。
鉴于此,大部分贫困林区走上了第二条发展道路,即推动二、三产业和城镇化的发展方向,这也是目前当地政府和农民的主要收入来源。然而,这种发展模式必然会带来资源的开发利用,导致生态林地的占用,这与国家对于重点生态功能区的限制开发政策背道而驰,却也是渴望走出贫困的无奈之举,所以才有了“走样”招商的屡禁不止。因此,需通过制度的完善调动政府和农民进行生态保护和恢复的积极性,引导他们转变发展方式。具体而言,需完善补偿制度,加大补偿力度,同时推进绿色GDP评价制度。
森林是林区最大的优势资源,生态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是林区承担的最重要功能,基于这一特点,在林区的政绩考核体系中,森林的生态效益应有所体现,而现有以一、二、三产业为基础的评价方法,难以体现林区保护生态做出的努力。另外,补贴和转移支付力度应基本与开发森林产品的产出相当,体现当地政府和居民对生态效益产出的贡献。以合理的制度鼓励林区保护森林,才能彻底改变发展观念和行为模式,从而从根源上制止“走样”招商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