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小产权房违法违规建设、销售的问题,国务院近日责成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牵头,成立专门领导小组,负责小产权房的摸底和清理工作。国务院要求,所有在建及在售小产权房必须全部停建和停售。
就在国家对小产权房大规模清理整治行动大幕开启的时候,山东菏泽市鄄城县古泉街道办事处白军庄村一个小产权房项目,打着新农村改造及土地增减挂钩项目的旗号,依旧大肆对外公开销售。当地村民认为,小产权房对外销售严重违反了国家政策,更侵害了自己的根本利益。2012年12月13日,记者赶到山东菏泽鄄城县,根据村民提供的线索,记者前往古泉街道白军庄村该项目所在地探访。
售楼部坦然承认是小产权
该项目有多层、高层及多种住宅楼组成,住宅楼的主体等多个楼层已经基本封顶。该项目选房中心的外面挂着大牌子,写有“鄄城县土地增减挂钩项目古泉街道办事处新农村建设试点村——白军庄新村”的字样。售楼选房中心在施工现场西侧,外面没有设置明显的标志。
与正规的商品房售楼处一样,屋里的墙上也挂着户型图、项目效果图,项目的沙盘也摆在显眼位置。但与正规项目不同的是,开发这个项目所需的证照,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无一挂在选厅中。
虽然是在冬季,选房中心却热热闹闹,有四五名销售人员。听到记者要买房子,一位销售人员迎上前来。
记者:现在这房子还卖吗?
销售人员:卖啊!
记者:多少钱?
销售人员:根据楼层和户型差别,价格是不一样的。
记者:那多层二楼和三楼是什么价格
销售人员:1780元每平,如果一次性付清,每平可以优惠80元
记者:这么便宜啊,县城买的没有低于2000的价格,这里怎么会这么便宜呢
销售人员:嗯,我们这里是集体土地,是小产权,所以便宜。
记者:奥,原来是这样,那如果将来有一天拆迁了,我们的房子拆了,能不能得到有效保障啊?
销售人员:这个你放心就好了,这个有我们街道办统一办理的集体土地使用证,绝对没有问题的。你们是从外地来的吧?
记者:我们从济南来的,外地人不能从这里买吗?
销售人员:这个当然可以买,不过跑这么老远从我们鄄城来买小产权的房子我们很不解。
记者:我们是来这边做生意的,我们再考虑下价格
(随后记者离开了)
记者此时也能明白,为什么大厅里没有任何证件。
在采访过往路人中,我们有幸问到了一名白军庄村的村民,村民向我们透露:现在这里建的房子绝大部分卖给了社会上的购房者,分配给当地村民是少之又少,而如此“低廉”的价格,村民称也很贵,也很难买的起。
买小产权房具有双重风险
山东常春藤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宋洪昌称,在国家的高压政策下,小产权房面临着政策风险和商业风险。之所以说有政策风险,是因为违法违规的小产权房随时有被拆除的可能;之所以说有商业风险,则是因为作为资金较弱的村一级开发企业,资金链条断裂就会使工程烂尾,这种情况也并非没有先例。
宋律师说,根据国家的现行政策,即便是得到政策允许的旧村改造,建设的小产权房其分配也有明确的指定对象,公开买卖,显然违法违规。而此外,小产权房中,违章建筑大量存在,按照政策这部分违章建筑应被彻底拆除。
小产权房的流通转让存在很多限制,因为小产权房只具备了普通商品房的使用性质,并不具法律性质,所以法律法规对商品房的相关规定和制度对小产权房是无效的,法院也不能适用商品房买卖的法律规定及司法解释处理涉及小产权房的案件,购房人的权益很难得到维护。
国土局及街道办不能够出具批文
白军庄真的在利用新农村建设和土地增减挂钩的名义,以古泉街道办做挡箭牌,明目张胆的对外销售吗?古泉街道办、国土局等相关部门会全然不知吗?记者决定去古泉街道办及国土局了解情况。
记者来到鄄城县古泉街道办事处,办公室一名姓曹的副主任接待了记者。当记者提到白军庄村小产权房的事情,曹主任称:在该辖区内是绝对不可能出现这种情况的,这种情况如果出现一定是违法的,我们一定对其拆除。记者要求看一下该项目新农村建设的立项手续及土地增减挂钩的具体批文及商品房“五证”时,曹主任称这些在古泉街道办都没有,在国土局存放。时值天降大雪,记者又冒雪来到鄄城县国土局办公室。国土局办公室赵主任问清记者来意后,开始称项目的手续已经下发,在古泉街道办保存。记者讲明已经去古泉街道办了解过情况后,古泉街道办称手续在国土局。赵主任改口称今天局里的领导都去市里开国土资源大会去了,都不在。记者在办公室从下午一点到三点一直没有等到国土局领导的到来。不过在这两个小时内,按指纹打卡的国土局工作人员稀稀落落、络绎不绝的老上班了,一点打卡的也有,两点五十打卡的也有,记者有点丈二的和尚摸不着头脑。真不知道国土局下午是几点上班。下午三点,国土局赵主任联合古泉街道办共同出具了一份有山东省对菏泽市土地增减挂钩的批文。曹主任称该批文就是记者应该找的批文。可是记者提出该批文和证明白军庄村不是小产权是完全不相干的,并且该批文中明确指出省政府绝对禁止利用土地增减挂钩建设小产权房的问题。这时的曹主任又把批文收了回去,不再向记者解释任何问题。
小产权房危害多
所谓“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所以叫做“乡产权”,又叫“小产权”。乡镇政府发证的所谓小产权房产,实际上没有真正的产权。这种房没有国家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国土房管局也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也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
2007年6月,原建设部发出风险提示,提醒购房者以城镇居民身份到农村购买农村住房,不符合现有土地管理制度的规定。
2007年12月,国务院常务办公会明确要求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
2008年1月,国务院下发的《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指出,任何涉及土地管理制度的试验和探索,都不能违反国家的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2008年7月,国土部下发通知,要求尽快落实农村宅基地确权发证工作,但明确指出不得为小产权房办理任何形式的产权证明。
2009年9月,国土部下发《关于严格建设用地管理促进批而未用土地利用的通知》,再次向地方政府重申,坚决叫停各类小产权房。
2010年2月,国土部部长在全国国土资源工作会闭幕式上透露,已经完成针对小产权房的调研,争取年内出台解决方案。
2010年5月,14部委开始酝酿小产权房整治方案,对发现的问题,采取“一案一处理”,全国性处理将在小产权房治理方案出台后。
2011年5月,国土部等三部委下发《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
2011年11月,国土部再次明确:小产权房等违法用地不会因农村集体土地确权而合法化。
国家对于农用地尤其是耕地的保护,更多地是为了保护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而令人寒心的是,国内80%的土地违法是由地方政府主导的。一些地方热衷于加快征地和出让土地,忽略了征地应有的法律程序和应当承担的民生责任,压低农用地真实价格实现扩张,侵害了农民利益,因非法征地引发了大量群体性事件。
在这类操作中,地方政府和企业的利益被紧密地捆绑起来。政府引入开发商,除获得地价款外,往往还能获得巨额借款;作为回报,政府可以为开发商免除相关的土地增值税。对开发商而言,能够低价获得大片土地,还有政府的最低收益保证。此外,土地监督程序上的缺陷也让地方政府有空可钻。
对于山东菏泽市鄄城县古泉街道办事处白军庄的小产权房如何处理,我们拭目以待,本站将予以继续追踪报道。
中国焦点新闻网特约记者张俊鹏 通讯员孙天宝发自山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