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官员也有自己的隐私权,就像医生治病,病人的病例是隐私,需要保护。”今天,广东省人大十一届一次会议举行了预备会议。广州团的叶鹏智代表认为,官员不是群众的奴隶,应当享有自己的隐私权。关于官员财产公开制度,他建议采取随机抽检的方式公开官员财产,比如可以采取定期“摇号”的办法。(人民网,1月25日)
“摇号”这个词语对于大众来说可谓是又爱又恨。爱是因为它是相对公平的代名词,恨是因为它可能代表的是少数人的利益。而在官员财产公开制度上采用“摇号”来保护官员个人隐私,笔者认为并不可取。官员同群众一样享有隐私权,无可厚非。但是其隐私权的范围并不包括人民所赋予他的权力以及权利所带来的附属利益。众所周知,权和钱就像是两兄弟,在有权的时候,往往围绕在周围转的就是钱,权利无法监督,往往是滋生腐败的根源。因此,为保证群众的知情权,向群众公开权力运行,公开个人财产非常有必要,并不存在侵犯隐私这一说。
所谓“官”“民”之间的相互关系,从本源上讲就是“仆人”与“主人”的关系,因此,把官员说成是人民的“奴隶”并无不可。群众是社会公权力的缔造者,而官员是公权力的执行者。财产公开制度的制定就是公权力运行到一种程度的必然结果,我们应该思考的是如何制定制度,如何推动制度的运行,并不是近乎过场化的通过“摇号”来应付。
习近平总书记曾提出“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在我们看来,财产公开制度就是一个现成的笼子,而官员的财产清单就是应该关进笼子里的权力。只有实现官员财产公开制度,让其财产置于阳光下,才能使官员不敢敛财,也无法隐匿非法所得;也只有实现财产公开,才能最大限度的遏制腐败的发生,转变群众对政府、对官员的看法。
既然公开官员财产可以防腐败、解民忧,那官员做人民的“奴隶”又有何不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