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好男人实在难找?”
在平桥镇,一个妻子患病十五年,丈夫尽心照顾不肯离开,即使在法官帮助下离婚后仍愿意照顾前妻到老的故事广为流传。
6月8日,阳光明媚。笔者走近了故事中的主人公徐菊华。
初见到徐菊华,一看就知道他是一个憨厚的汉子。徐菊华是平桥镇屯桥村人,今年46岁。“离了婚,我也会养她一辈子。”这是和徐菊华交谈中他说得最多的一句话。
“这样的男人现在打着灯笼也难找。”见到我们采访徐菊华,左邻右舍纷纷赶来为其说好话。
十五年来丈夫始终未曾放弃
故事当从18年前说起。
1993年,27岁的徐菊华与同村23岁的徐琳开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次年生育一女,小日子过得美满幸福。见到家中没有多少值钱的物品,妻子便对丈夫说,自己一个人在家带小孩,还可以在村附近的工厂里干活赚点零花钱,要求丈夫出外打工多赚点钱。丈夫答应了,就去了宁波打工,只在过年过节时才回家看看妻子和女儿。
1996年的一天,正在宁波的徐菊华突然接到一个电话,说是妻子疯了。当徐菊华匆匆忙忙回到家时,发现原本幸福的小家变了个模样。妻子患上了精神分裂症,小女儿也长得面黄肌瘦。丈夫回到家后,很快将妻子带到宁波一医院治疗,并从医院带回了一大包药物。当时吃药后症状缓解,但以后多次复发,再也没有治愈。
从此,丈夫再也没有出外打工,只是在自家附近的厂里做点零活,农忙时干点农活。日子就这样渐渐地过去了,女儿也渐渐地长大了。这样的日子一过就是15年。随着徐菊华年岁的增长和邻居的劝说,而且女儿现在一年的书学费就要1万多块,再不出去挣钱这家是难以支持下去了,徐菊华逐渐起了和妻子离婚再娶一个老婆的念头。可是离了婚,患病的妻子怎么办?经过多天的考虑,徐菊华作出了一个决定,如果有机会新娶一个人的话,这个人一定要愿意照顾徐琳,不然的话宁可不娶。
今年上半年,主意已定的徐菊华向天台县人民法院平街法庭提起离婚诉讼。
信守承诺男子依然照顾前妻
今年5月中旬,平街法庭开庭审理了此案。由于徐琳父母均已病故,徐琳的妹妹作为姐姐的法定代理人参加了庭审。其妹妹表示,作为一个男人,妻子15年来一直患病而做到尽心照顾不离不弃,在现实社会中很难得的。她对姐夫徐菊华起诉离婚的行为表示理解,同意姐姐与其离婚。
徐菊华则表示,离婚后他不会亏待前妻,二间房屋二人各自一间,女儿由其抚养至能独立生活时止。“我自愿负担前妻的日常生活、治病等所有费用,养她一辈子”,徐菊华说。
平街法庭审理后认为,夫妻间有相互扶助的义务,这是《婚姻法》的立法原则。离婚诉讼中一方为精神病人的,由于其作为当事人主体之特殊性质,更应注重对精神病人相关权益的保护,这也与法律“公正、公平”的精神相契合,从而让精神病人生理上的缺陷能在法律上得到弥补。
此离婚案经法庭调解,双方达成自愿离婚的协议,协议上载明,离婚后徐菊华仍然照顾徐琳直至百年后。
离婚后的徐菊华信守着他对前妻的承诺,依然和从前一样,尽心尽力地照顾着前妻。
负责此案审理的法官周和平说,现在社会上流传着闪婚、闪离的现象,一些青年对婚姻问题不慎重,甚至发生相互伤害。本案中,徐菊华十多年来一直精心照顾病妻,即使选择了离婚依然对前妻不离不弃,这种行为值得人们赞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