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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雷泽:巫术是科学的“近亲”
2013-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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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七娘会

在广东,最重视七夕节的是清代、民国年间,并流传有许许多多有趣的风习。屈大均《广东新语》中,即已记载了清初“七娘会”的盛况,民国年间,并流传有许许多多有趣的风习。屈大均《广东新语》中,即已记载了清初“七娘会”的盛况,民间多称“拜七姐”。据参加过民国年间的“拜七姐”活动的老人回忆,广州西关一带,尤为盛行“拜七姐”。活动一般是在少女少妇中进行(男子与老年妇女只能在一旁观看,并行礼祭拜而已),预先由要好的十数名姐妹组织起来准备“拜七姐”,在六月份便要将一些稻谷、麦粒、绿豆等浸在瓷碗里,让它们发芽。临近七夕就更加忙碌,要凑起一些钱,请家里人帮忙,用竹篾纸扎糊起一座鹊桥并且制作各种各样的精美手工艺品。到七夕之夜,便在厅堂中摆设八仙桌,系上刺绣台围(桌裙),摆上各种精彩纷呈的花果制品及女红巧物,大显女儿们的巧艺。有用剪纸红花带围着的谷秧、豆芽盘,盘中点着油灯,灯光透出彩画薄纸灯罩,艳彩夺目;有精心布置的插花,幽香四溢的白兰、茉莉、素馨及其他鲜花插在铜瓷花瓶里;有茶匙般大的荷、玫瑰、夜合、山茶插在小盆中,一朵真的配一朵假的,真假难辩;还有把苹果桃柿等生果切削拼叠成各种鸟兽等形状的果盘;寸许长的绣花衣裙鞋袜及花木屐;用金银彩线织绣的小罗帐、被单、帘幔、桌裙;指甲大小的扇子、手帕;用小木板敷土种豆粟苗配细木砌的亭台楼阁,总之是越细致越显得巧。又用米粒、芝麻、灯草芯、彩纸制成各种形式的塔楼、桌椅、瓶炉、花果、文房四宝及各种花纹和文字的麻豆砌成的供品;还挂一盏盏的玻璃或彩纸的花灯、宫灯及柚皮、蛋壳灯(上雕山水花鸟图案),动物形灯。最惹人爱的,是女儿们用彩绸扎制的精美的雏偶,即布娃娃。雏偶有牛郎、织女及一对小儿女的形象,一般放于上层,下边是吹萧弹琴舞蹈的小儿形象,庆贺双星相会之意。还有“西厢”、“红楼”、“杨门女将”等成套的戏剧人物形象(也与瓷塑雏偶,是家长买给小儿女作节日礼物的)。另外,当然也少不了陈列化妆用品,如小胭脂盒、镜、彩梳、绒花、脂粉等,既供织 女使用,也供女儿们自用。还有蜡制瓜果、小动物等。此外就是甜咸点心、茶、酒、瓜子、花生等食物,必不可少的是烛台、香炉、插上香烛,并用最好的檀香点燃。

女儿们在七夕夜要尽情梳妆打扮,用天河水沐浴、洗头发,然后换上锦绸裙袄、旗袍,头上梳发髻,戴上白兰、素馨等花饰;再画眉、抹脂粉、点绛唇、额上印花;用凤仙花汁染指甲。经过这番打扮,女儿们一个个如同仙子下凡,围坐于八仙桌旁,鹊桥边上,进行各 种游戏:或自娱自乐,吟诗作对,行令猜谜,并穿针祭拜乞巧;并指点天上北斗七星(相传织女是七星姐妹中的一员)及双星,讲述牛女故事、诗文典故;或请来歌姬,演唱粤曲,奏八音乐等,女儿们也自奏琴萧等乐器。这时人们可往各处人家参观乞巧桌陈设,到的人虽多,主人也仍高兴招待。欢庆至半夜十二点钟,为织女下凡之吉时,此时所有的灯彩、香烛都点燃,五光十色,一片辉煌;姑娘们兴高采烈,穿针引线,喜迎七姐,到处欢声鼎 沸。最后欢宴一番,这才散去。诚如清诗人汪仑(传说中的鱼名)《羊城七夕竹枝词》听说:“绣闼瑶扉取次开,花为屏障玉为台。青溪小女蓝桥妹,有约会宵乞巧来。”

台湾——拜“床母”

台湾七夕拜七娘妈之外,往往也另备小碗油饭到房中拜“床母”,二者应有类似含意。生产、育儿,这都是女性无可替代的职责,因此这类神祇也都是女性神;在女性神与女性信徒之间,遂构成密切的联系,化解了女性在承担母职时的焦虑与恐惧。“床母”,是儿童的保护神,七月七日是床母的生日,家中有儿童的家庭,在当天傍晚时,在儿童睡的床边拜床母;供品包括:油饭、鸡酒(或麻油鸡),焚烧“四方金”和“床母衣”,拜床母时不宜太长,不像平常祭拜要斟酒三巡,大约供品摆好,香点了以后,就可以准备烧“四方金”和“床母衣”,烧完即可撤供,希望孩子快快长大,不能拜太久,怕床母会宠孩子赖床等。

江苏——七夕香桥会

在江苏嘉兴塘汇乡古窦泾村,有七夕香桥会。每年七夕,人们都赶来参与,搭制香桥。所谓香桥,是用各种粗长的裹头香(以纸包着的线香)搭成的长约四五米、宽约半米的桥梁, 装上栏杆,于栏杆上扎上五色线制成的花装饰。入夜,人们祭祀双星,乞求福祥,然后将 香桥焚化,象征着双星已走过香桥,欢喜地相会。这香桥,是由传说中的鹊桥传说衍化而来。

湖南、浙江——妇女洗发、接露水

妇女七夕洗发,也是特别的习俗。在湖南、江浙一带都有此记载。例如湖南湘潭地区《攸县志》:“七月七日,妇女采柏叶、桃枝,煎汤沐发。”而散文名家琦君(浙江籍)的《髻》也提到其母与叔婆等女眷,都在七夕沐发。这项习俗,大约和七夕“圣水”的信仰有关。人们认为,七夕这天取泉水、河水,就如同取银河水一样,具有洁净的神圣力量。有的地方直接叫它“天孙(即织女)圣水”。因此女性在这天沐发,也就有了特殊意义,代表用银河里的圣水净发,必可获得织女神的护佑。

还流行用脸盆接露水的习俗。传说七夕节时的露水是牛郎织女相会时的眼泪,如抹在眼上和手上,可使人眼明手快。

胶东——拜七姐神

在胶东地区,多于七夕拜七姐神。年轻妇女穿上新装,欢聚一堂,于庭中盟结七姐妹,口 唱歌谣:“天皇皇,地皇皇,俺请七姐姐下天堂。不图你针,不图你线,光学你七十二样好 手段。”不少地方还制作“巧花”,少女们用面粉制牡丹、莲、梅、兰、菊等带花的饼馍食 品(或称巧果),还有巧菜,即于酒盅中培育麦芽(此即宋代的“种生”),用巧果、巧菜来 祭祀织女。

中国西南——染指甲

染指甲系流传在中国西南一带的七夕习俗,四川省诸多县志以及贵州、广东两地,也有此风。许多地区的年轻姑娘,喜欢在节日时用树的液浆兑水洗头发,传说不仅可以年青美丽,而且对未婚的女子,还可以尽快找到如意郎君。用花草染指甲也是大多数女子与儿童们,在节日娱乐中的一种爱好,也与生育信仰有密切的关系。

广州——迎仙

广州的乞巧节独具特色,节日到来之前,姑娘们就预先备好用彩纸、通草、线绳等,编制成各种奇巧的小玩艺,还将谷种和绿豆放入小盒里用水浸泡,使之发芽,待芽长到二寸多长时,用来拜神,称为“拜仙禾”和“拜神菜”。从初六晚开始至初七晚,一连两晚,姑娘们穿上新衣服,戴上新首饰,一切都安排好后,便焚香点烛,对星空跪拜,称为“迎仙”,自三更至五更,要连拜七次。拜仙之后,姑娘们手执彩线对着灯影将线穿过针孔,如一口气能穿七枚针孔者叫得巧,被称为巧手,穿不到七个针孔的叫输巧。七夕之后,姑娘们将所制作的小工艺品、玩具互相赠送,以示友情。

 弗雷泽(Sir James Frazer,1854-1941年)出生于苏格兰格拉斯哥,是一名无神论者,或者至少是不可知论者。与泰勒一样,弗雷泽认为自己是科学的宗教理论家,认定凡是诉诸某种神秘经验或超自然启示的宗教解释都是不能接受的。

  弗雷泽在其成名作《金枝》中,他认为人类智力发展经历了3个有普遍意义的阶段,即巫术阶段、宗教阶段和科学阶段,这一结论对于此后所有关于宗教的思想和研究影响深远:上世纪初,它几乎在现代思想的每一个领域中都留下了一定的印迹,从人类学到历史学,再到文学、哲学、社会学,甚至自然科学。

  《金枝》的研究主题之一是巫术。弗雷泽认为,虽然巫术现象千奇百怪,但实际上只有两个基本原理:相似律和接触律。

  相似律的意思是同类相生或同果同因。根据相似律,巫医自称能够仅通过模仿就实现任何他想做的事。比如在治疗行为上,巫医不必在病人身上做什么,而是让患者看着巫医在面前装作极其痛苦的样子在地上打滚,于是就解除了患者所有的病痛和麻烦。按类似的道理,北美印第安人相信,如果他们在地上画上某一个人的形象,或者把任何一种事物认做那个人的身体,然后用长矛或其他武器猛刺这个事物,那么就会对它所代表的那个人造成同样的伤害。

  接触律的意思是物体一经接触,在分隔之后还会远距离地互相作用。按这个原理形成的巫术是接触巫术。从这个原理出发,巫师断定,自己能通过一个事物来对一个人施加影响。只要该事物曾经被那个人接触过,不论该物体是否为该人身体之一部分,比如头发、指甲、衣服、物品、名字、脚印等等。这种巫术在中国民间,甚至宫廷斗争中常常发生,民俗中因此也有各种形式的对于头发、唾液、指甲等身体部分或分泌物的处置相关的禁忌和讲究。

  对于巫术的深入讨论无疑是弗雷泽的一个研究重点,但一般认为《金枝》更为重要的却是其巫术-宗教-科学三阶段说。弗雷泽认为巫术与科学相近,而与宗教相远。这与很多人的看法完全相左。很多人认为巫术和宗教相近,甚至可以说是宗教的一部分。弗雷泽认为,巫术的一个重要作用就在于它有一种内在的因果逻辑,尽管这在科学看来是虚假的因果关联,而这与科学认知世界的方式是类似的。弗雷泽认为,巫术和科学都认定事件的演变发展是完全有规律的和确定的,并且由于这些演变是由不变的规律所决定的,因此是可以准确地预见和推算出来的。从这个意义上说,巫术是科学的“近亲”。他甚至说,“如果说巫术曾经做过许多坏事,那么,它也曾经是许多好事的根源;如果说它是谬误之子,那么它也是自由与真理之母。”

  弗雷泽对于宗教的解释进路和泰勒几乎完全一致,即主要从其史前起源来研究宗教,因为他们都认为解释宗教的关键就在于找出它是怎样开始的,以及它从最原初、最简单的形态如何演变到现在的形态。另外一个共同点在于,他们都是从个体出发去解释宗教及其缘起,也就是说,他们认为宗教起源于个体的“蒙昧人-哲学家”对自然世界的思考,之后逐渐将其关注和思想传递给其他人,并逐渐得到其他人的认同,从而变成公共的或社会的宗教。

  作为早期重要的进化论人类学家,弗雷泽和泰勒一样,相信人类和世界都遵从自然、外在和既定的进步规律,从简单到复杂,从低级到高级,从同质不整合到异质整合。需要看到的是,进化论人类学家相信人类心理一致,并且愿意承认白人与非白人在基本能力上的平等,但他们却不愿意接受两者在文化上平等的观念。他们认为某些文化的确优于其他文化。而这种观念极有可能导致极端的民族优越感和民族中心主义。这在弗雷泽那里反映为他对巫术与宗教的区分,并认为巫术是比宗教更为粗俗和低级的“迷信”,尽管它在认知逻辑上是科学的“近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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