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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价格战缺乏商业智慧
2012-8-17

电商价格战缺乏商业智慧

  京东与苏宁在微博上上演的高调价格战,备受瞩目,对于这场被史上称为史上最惨烈的点上价格之战,众说纷纭,而最终被监管部门认定为“不属于恶性竞争”,原因在于二者“无论怎样竞争,都达不到垄断支配地位”,并且“仍有利可图,不是低成本倾销”。

  “京苏价格战”究竟是一般价格战还是恶性竞争?博友对此议论纷纷。在博友看来,纯粹的价格对抗是缺乏商业智慧的做法,价格战只能带来短暂的竞争优势,一个成熟的企业应该以更理智方式赢得市场。

  价格战引破坏市场秩序担忧

  微博上弥漫着对价格战破坏市场秩序的担忧。

  博友“连鹏”表示,苏宁PK京东。短期内对消费者是好事,但三年内零毛利,破坏正常市场秩序。有的电商有风投有本钱,就不断烧钱,以摧毁对手为目的的恶性竞争,最终会产生垄断,消费者议价空间将被压缩;玩价格战也易出现售假、售后问题;而受低价影响最大是厂商,利润被挤压甚至可能会破产,或偷工减料生产不安全产品。

  有博友认为某些电商的行为已涉嫌违法,呼吁政府出面。

  博友“秦雷律师”认为,京东明确零利润销售,违反了《反不当竞争法》;如果实际是低成本、有利润销售,那么很显然,涉嫌欺诈消费者!京东的这种行为,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市场次序,其最终实际侵犯的是生产商和消费者的利益,相关部门理应主动出面督查并制止!

  互砍价格不等于恶性竞争

  对于上述担忧,一些博友不以为然。他们认为,将电商价格战称作恶性竞争言过其实,期许行政干预更是小题大做。

  “什么叫‘恶性竞争’?不能因为京东苏宁国美在相互砍价就是‘恶性竞争’。或许这种价格战会挤掉国美等,但这是‘创造性破坏’,对社会对老百姓是利好!”经济学家陈志武在其个人认证微博上写道“市场竞争不是养懒人,不是让能者不能者都可分到一份。价格战也是竞争手段之一,商务部工商局没道理介入。”

  认证资料显示为“浙江财经学院教授”的微博用户“谢作诗”也表示,扩大市场份额,做大规模是降低成本取得盈利的关键和必要环节。“担心什么恶性竞争,这纯粹是吃自家饭,操他人心。再说,在私有产权的市场经济中,哪里有什么恶性竞争!”

  还有博友指出,目前尚无确凿证据指明参与价格战的电商违反法律。

  认证资料显示为“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律师”的微博用户“张延来”认为,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一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具体到本案中,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虽然已经很明显,但低于成本价格销售尚无确凿的证据,有没有满足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条件还是比较难判断的。除非真的像微博里说的那样,你“卖一块我白送”的情形出现,那就明显涉嫌违法了。

  “张延来”表示,就目前各参战企业的价格来看,似乎还没有明显的低于成本价,所以监管部门还不好介入,尤其是电子商务这样的新兴产业,政府还是要尽可能的给予一个比较自由的发展空间。但真的这样一直进行下去,出现明显的低价倾销行为时,政府就应该有所动作了。

  竞争不只是拼价格

  无论京东、苏宁是否触及法律底线,在众多博友看来,意图靠价格血拼独霸市场的电商们实在有些缺乏商业智慧。

  博友“Kevin镪”表示,就像澳洲的woolworths和coles两大集团恶性竞争一样,把caltex和shell等众多企业牵扯其中,小企业纷纷支撑不住而被挤垮。说到底,价格战就像是战场中的白刃战,伤敌一千自损八百,是下下策,两败俱伤的打法。

  “一直认为价格战是一种低水平缺乏商业智慧的做法,开辟蓝海的方法很多,非得选这种你死我也活不好策略吗?”博友“ROSE丝丝”称。

  博友表示,除了价格,电商更要重视品质、服务和诚信,这样才能真正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博友“fish晓晓”写道,一个成熟的企业不是通过挤压和竞争赢得市场,而应该是通过自我强大和改善服务实现企业价值。一味地以垄断为目的占领市场的企业,不会在历史长河中留下任何东西。

  易凯资本有限公司CEO王冉在其个人认证微博上表示,中国的消费者虽然在意价格,但我仍然相信会有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同样在意购物体验、在意售后服务、在意综合性价比、在意零售企业的品牌内涵和差异化定位、在意持续经营和履行长期承诺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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