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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为婚姻设有效期
2013-5-22
 问:

结婚不到3年,我已经觉得苦不堪言,不是因为老公不好,而是我们的日子过得越来越乏味。他每天都很忙,没有时间听我说话,没有心情关心我的感受;甚至连以前最爱的夫妻生活,他也变得越来越冷淡,经常推说今天很累、很忙。人家说婚姻到“七年之痒”时才会发生这些问题,但我发现周围很多朋友,结婚后平均不到5年时间,就感觉婚姻很无聊了。我们并不想离婚,但我也不想人生就这么煎熬下去,我到底该怎么办?

答:

科学家曾分析过,男女之间的吸引力(纯生理上)最多只能维持3年。那3年以后的婚姻是如何维系的?一部分人是出于责任和亲情,另一部分人则是由于习惯和懒惰,还有人却是害怕独居或社会压力等原因不得不维持着。所以,你们的婚姻提早出现“七年之痒”的症状是很正常的现象。

假如,我们像德国巴伐利亚州的女市长保利那么勇敢,提出给婚姻设置有效期:将结婚证书的时限定为7年,期满后想续约的夫妻,必须再结一次婚才可以继续生活。那你觉得这种解决办法会有效吗?或许,这种制度对一部分夫妻会有显著效果。因为婚姻不再是漫长的煎熬,他们就会懂得珍惜眼前人,珍惜相处的时光。但对于急着想摆脱婚姻生活的人来说,无论什么制度都是无效的,7年只不过是“有期徒刑”,熬一熬就可以到头了。

我的意思就是,假如你还想维持这段婚姻,那么你不如自己设置一个婚姻有效期,两人一起制定各种相亲相爱的规章制度,然后认真执行,等期满时再考虑续约或解约,这样一来,你们至少能享受一段美好的生活,人生也就没有什么遗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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