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官在任时若能保持廉洁,即便下一届落选也可由镇安排在企事业单位工作,工资待遇不变,退休后还可享受退休金……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近日推出多个廉政举措,旨在让村官保持廉洁,消除“干一届捞一笔养老”的贪腐思想。(3月27日《南方都市报》)
以保留待遇的方式“奖励”在位不贪的村官,表面看来是不让老实人吃亏,既让廉洁村官得到了实惠,又能防止他们权力之手乱伸,破坏集体和村民利益,似乎是个双赢之举。不过,作为一种反腐倡廉的举措,这种积极寻求突破的创新思维方式也许值得肯定,但置之于反腐实践,“保留待遇”能否产生实效,真正消除官员的贪腐思想,恐怕还很值得商榷。
首先,保留工资待遇并不足够诱人。相对于贪官动辄数十万、上百万,甚至更高的“收入”,普通乡村企事业单位工资这个奖励恐怕并没有多大吸引力。
其次,就官员腐败而言,一般来说有两种可能。其一,是经不起利益诱惑,权力之手乱伸;其二,是官场“环境所逼”,身不由己——有的官员抱怨不贪会被视为另类,未必都是托辞。这也意味着,即便有的村官的确很看重“保留待遇”的政策奖励,但真正面临可以权力乱用的情形,也未必能够抵抗得住。更多的人以“不会被查处”的侥幸欺骗他人,也欺骗自己。
不必否认,反腐败斗争的形势还很严峻,迫切需要以创新的精神不断健全相关制度,丰富反腐方式方法。但思路设计可以广开门路,落实到实施层面,恐怕还得小心求证。否则很容易走入一厢情愿的尴尬。具体到对不贪村官保留待遇的做法,其实还有些绕不开的疑问:退位后保留待遇安排到企事业单位,对其工作有考核吗,不称职怎么办?退休后享受退休金,经费从何而来,会由村民们买单吗?这些都是需要考虑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