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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合作医疗又有新政策
2012-3-22
 来源: 东阳日报
  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推出惠民新政策,自7月1日起,佐村、三单、马宅等9个镇乡102个山区村的88904名参保农民,不仅住院有报销,门诊费用也可报销。
  山区村农民门诊医疗费报销政策,是市委、市政府进一步落实执政为民理念,持续加大对山区镇乡和困难群众的优惠扶持力度,专门为山区村参保农民制订的一项优惠政策,也是卫生部门努力解决山区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一项重要举措。
  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2004年7月1日建立,三年间,全市累计筹资9095.01万元,其中政府出资4897.88万元,占54%。截至目前,全市已有47173人次得到了合作医疗报销,报销总金额达到了7246万多元,人均报销1536元,一次性报销2万元的有353人,5000元以上的有2517人。群众个人缴20元,就享受到了20%的医药费报销,初步建立了农民医有所保、保有所偿的医疗保障体系,为缓解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作出了贡献。
  但是,在广大农民得到报销受益的同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不尽完善、受益不够均衡等问题也暴露无遗,特别是山区镇乡和经济落后地区的群众,由于经济条件差,看不起病,住不起院,享受报销政策的机会较少。
  结合上述问题,市委、市政府从今年起不断调整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提高筹资标准,在农民个人缴费20元不变的前提下,财政补助从人均20元提高到30元,基金筹资总额增加770万元,基金规模扩大四分之一;降低山区卫生院起报线和减免门诊挂号费,佐村、三单、马宅、虎鹿和东阳江镇等五家卫生院的住院报销起报线从300元降低到100元,门诊挂号费减半收取,1至5月份累计优惠4.75万元;提高报销比例,凡在中心卫生院以下基层卫生院住院的,报销比例每段提高5%。今年前五个月,累计优惠报销1597人次32.89万元,比往年人均多报销206元。
  为进一步落实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这项惠民政策,真正让山区困难群众多得益,市卫生局和农医办经过认真调研,并经市政府批准,推出了山区村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政策,这是今年一系列合作医疗优惠政策中力度最大、受益面最广、受益金额最多的一项。该政策规定:从今年7月1日起,凡是市委2005年1号文件认定的山区村的合作医疗参保村民,在户口所在地中心卫生院、镇乡卫生院及其下属社区卫生服务站门诊就医的,一律按有效医疗费用10%的比例报销。病人只要出示身份证和合作医疗证,在门诊结账时即可直接报销。所需经费由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基金统一支付。山区村所属9个镇乡的定点报销医院分别是:佐村中心卫生院、三单乡卫生院、马宅镇卫生院、市人民医院巍山院区、虎鹿镇卫生院、东阳江镇卫生院、六石中心卫生院、湖溪中心卫生院、千祥中心卫生院及其下属社区卫生服务站。在户口所在地以外和市外医院就诊的门诊医疗费用暂不报销。预计该项政策将使山区村村民每年优惠报销80万元左右。
  据悉,山区村门诊报销政策目前仅面向山区村参保农民,非山区村农民和山区村未参保农民,暂时还不能享受该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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