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酒后意外发生性关系并怀孕,16岁母亲小梅在产下男婴后将孩子溺死在便池并弃尸。昨日一中院通报此案,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小梅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检方指控,2011年5月20日晚上10点左右,当时16岁的小梅在海淀区上地某大厦女厕所内产下一名男婴,小梅恐该事败露,采取用水淹、用墩布把戳等手段致男婴窒息死亡。案发次日由于男婴尸体被发现,警方前来调查并将小梅控制。
据其称,在郑州工作时的一次酒后,她与同事齐某发生关系。怀孕4个月的时候,小梅通过老乡介绍来到北京一家餐厅打工,并从那时起开始盘算打掉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