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15日上午,小朱村9名村民身穿印有包青天图案的T恤,抬着龙头、虎头、狗头三口铡刀到中牟县检察院门口,要求查处该村涉嫌贪污的村干部。此事引起该县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检方迅速查明,中牟县雁鸣湖镇小朱村原村主任刘某利用职务便利,骗取了国家补偿款85284元。目前,嫌疑人刘某已被检方批捕。(5月22日《大河报》)
众所周知,检察院是司法监督机关,同时也依法对贪污案、贿赂案、侵犯公民民主权利案、渎职案以及认为需要自己依法直接受理的其他刑事案件进行侦查的专门机构。作为公民,如果想检举揭发,吁请依法调查惩处的话,完全可以大大方方进入检察院,无需整出类似村民们抬着一口大铡刀造访的。话虽是这么说,理儿也是这么个理儿,可诸如检举信发出后石沉大海、举报信到了被检举人手里、检举人遭遇打击报复等等,现实生活一再给出的各种吊诡回应,使得这些村民们聪明起来了。
抬铡刀造访检察院不是个案,为了问题能早日解决,老百姓时不时上演这样五花八门的“行为艺术”。与其异曲同工的还有,河南某地农民工为讨要工钱,公开祭拜“河神”;还有供奉领导图像的,集体膜拜县市长的。
在我看来,祭拜“河神”也好,集体膜拜地方行政长官也罢,这些行为虽然惹人注目,但只能算是一种滑稽,事情本身值得回味和思考的空间有限。而村民抬着铡刀造访检察院的做法,则是一种幽默。因为这口铡刀很容易使人想起,历史上端坐开封府不畏权贵、敢于惩凶除恶为民请命的黑脸包公,也暗含着村民冀望检察院排除干扰,依法惩办村官贪腐,维护村民集体利益的深意。事实上,村民抬铡刀造访检察院也获得了意想不到的积极效果,这不,由于“铡刀效应”,此事不仅引起该县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而且村民造访之后,县反贪局局长亲自带队,全体干警仅用两周时间就查清该案基本事实。5月2日,犯罪嫌疑人刘某因涉嫌贪污罪被检方决定刑事拘留。
村民抬着铡刀造访检察院成功了,大胆村官贪腐案件也顺利进入侦查阶段,这无疑令人欣慰。但我以为,抬着铡刀造访检察院一类的行为艺术不应被反复复制。只有抬着铡刀造访,才引起领导高度重视,才让检察院立即介入,它再怎么幽默,都属不正常现象,不该被效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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