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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网索”贪腐村官
2013-2-20
 郭文因寻衅滋事罪被判刑一年零两个月的刑期刚满,还没来得及高兴,就再次被检察官带走。每每谈起今年春节后的这一幕,北京市丰台区王佐镇怪村的村民们总是津津乐道,沉浸在喜悦之中。

  这个位于北京市丰台区王佐镇的小村庄,村民们一度因该村村党支部书记郭文损害村民利益的行为产生诸多怨气,然而就在村民即将为此事上访时,这怨气又成功地被网友“据绳”化解掉。

  2012年10月24日上午9时30分,应北京市丰台区纪委邀请,一场由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反贪局侦查二处组织的职务犯罪预防讲座正在丰台区王佐镇政府礼堂进行。

  当承办郭文案件的检察官刘冰走上台对台下的村民们表明自己就是网友“据绳”时,村民们这才恍然大悟。此前,他们怎么也想不到,神秘的“据绳”真实身份竟是市检察院第二分院反贪局的检察官。

  作为一名检察官,刘冰为何要化名“据绳”潜入论坛,这怪村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潜伏”网络

  “该案发现途径非常与众不同,以前案件都是在立案的过程中查办或者举报,而这次是由于收到了一个举报线索,涉及一个村,村子叫怪村。”面对《民主与法制时报》记者,2012年11月23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反贪局侦查二处的检察官刘冰娓娓道来。

  “这是一起由奇怪村名歪打正着带出的村官贪污案。”刘冰说。

  事情还要从2011年说起。那一年,刘冰所在的侦查二处收到一封举报信,信中提到一个村名:怪村。

  “举报信太逗了,起什么名字不好,偏叫怪村?”刘冰颇为好奇,他上网查了之后,发现确实有这个村子,而且就位于北京市丰台区王佐镇。

  职业的敏感让刘冰并没有罢手。

  进一步搜索,该村百度贴吧上村民发言踊跃,再次引起刘冰的注意。帖子其中有这样的信息:该村村支书因寻衅滋事罪被逮捕,而绝大多数发言的村民都在宣泄着对于郭文本人的不满,对他的逮捕表现出巨大的喜悦之情。

  很快,刘冰在网上以村民的身份注册了一个用户名“据绳”。

  选择“据绳”这个用户名刘冰并非没有考虑。“我当时灵机一动,想到"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这句话,于是取了这两个字。”

  从那天起,在怪村贴吧上,检察官刘冰变身成了“据绳”。

  通过在网上和该村村民聊天,刘冰发现该村面临六环路征地补偿问题,村民怀疑被逮捕的村支书贪污了补偿款,甚至表示要上访。

  刘冰以“据绳”的身份开始有意收集证据,希望通过村民渠道获取更多的有利于查办的信息。他发帖道:“打蛇要打七寸,只有证据才能认定犯罪。”

  突然出现的声音,让村民们感到奇怪的同时,也惹来了非议,村民们执拗地认为“据绳”一定是某某人的同伙。

  “据绳”则反驳说,自己并不是谁的同伙,但做事要有依据,要相信党,相信国家,相信法律。

  此后,考虑到举报内容中群访群诉的隐患和论坛内部村民所宣泄的不满,“据绳”根据案件侦查的需要,多次发出不同的声音,并适时引导着舆论,这种正能量让几度欲偏离轨道的网络声音回归正轨。

  时间长了,“据绳”和当地村民通过网络有了神交,一段时间他没发言,有网友还发帖询问“据绳”去哪了?直至今日,在怪村贴吧,仍能找到“据绳”所发的大量帖子。

  “从2011年3月11日第一次注册"据绳"用户名,到2012年3月21日最后发的一个帖子止,我跟踪这一事件长达一年时间。”刘冰回忆说。

 

  寻找证据

  50多岁的郭文,是怪村贴吧上村民指责的主要对象。据了解,郭文在当地号称“河西三大书记之一”,自2007年任怪村中心村村书记至今已有5年。在怪村,村民对他怨声载道,不时有人在贴吧上发泄着对他的不满。

  在众多帖子中,刘冰发现有一个帖子的主题是“郭文真完了”,里面有100多人的跟帖,说郭文在2010年11月份因为涉黑案件打了人被抓入狱。

  除了继续做着网上信息搜集和舆情疏导的工作外,刘冰还积极与公安机关取得联系,了解到郭文故意伤人一案因涉黑已移送到北京市东城区公诉部门审查起诉,并在东城法院审理。在和公安部门联系的过程中,刘冰得到一个非常有价值的反馈信息:该村所有村集体账目材料正在审计过程中。

  看卷,从账目中找突破口,这显然是反贪局检察官的强项。“那好啊,看账吧。”

  果然不出所料,一翻账,刘冰发现有一笔380万的账目莫名其妙地到了郭文的账上。

  再次翻阅相关材料,拆迁补偿协议中存在的“阴阳合同”违规现象也被刘冰发现。所谓“阴阳合同”,指合同当事人就同一事项订立两份以上的内容不相同的合同,一份对内,一份对外,其中对外的一份并不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而是以逃避国家税收等为目的;对内的一份则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可以是书面或口头。

  怪村的拆迁补偿协议中就有此情况出现。诸如和同一村民签订拆迁补偿协议书,金额不同,日期前后差了一天,真协议和假协议中的名字音同字不同。其中一位村民“孙邢哲”被写成了“孙刑哲”。郭文利用此方式,伪造个人拆迁补偿协议书,并以他人名义来冒领。

  一份是真实的合同,一份是在法律上无效的合同,内行人的刘冰一看就能看出。他把几个“阴阳合同的金额”凑起来,恰好是那笔380万的莫名款项。一起郭文涉嫌贪污六环路拆迁款的重大职务犯罪浮出水面。

  此外初查阶段,刘冰也曾无数次去过丰台区王佐镇的怪村,最密集的时候,一个星期每天他都去。由于怕透露信息,每次去只能开社会车辆,不穿制服,也不能过多接触村民。

  初查先从外围查起,几次往来后,刘冰弄清了六环占地的位置,也查看了郭文家用琉璃瓦盖的房子,了解到郭文本人比较霸道。刘冰没放弃任何一个细节:赔偿书中提及该村种植了9900多棵核桃树。经过实地考察,刘冰得出结论:全村种满也种不了9000多棵,更何况六环路占该村的土地只占了一条儿。

  他询问村民:“你们村到底有多少棵核桃树?”

  有村民回答:“二三十棵。”

  他反问:“那怎么说占地占了9000多棵?”村民说:那不可能。

 

  彻底认罪

  2011年10月,法院最终以寻衅滋事罪判处郭文一年零两个月的有期徒刑,算上羁押时间,其刑满释放的时间也很快就到了。

  此时,论坛帖子内容中出现村民这样的发言:说郭文被抓之后很快要释放。有很多村民表示害怕和不解:怎么这么快就出来了?政府怎么把一个坏人这么快就放了出来?

  注意到帖子中村民的反常情绪后,“据绳”很快发帖表示:郭文的事情没有完,请大家相信党,相信政府,不是不报,时候未到。

  种种努力并没有白费。由于该案证据确凿,郭文贪污案已成为铁案,自2011年6月立案后,如今已经检察院公诉部门移送法院。

  至今,刘冰清晰记得郭文第一个罪名刑期期满那天戏剧性的一刻。

  那是今年春节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刘冰开着警车来到东城区检察院看守所。显然,他是有目的而来。

  “郭文!”看守人员大声叫着郭文的名字

  “到!”

  “出来吧,到期了。”

  听闻此话的郭文显得很高兴,但这快乐没持续几秒钟,他回头看到了刘冰,头立马就耷拉了下来。

  “今天刑满释放,恭喜你!”刘冰打着招呼。

  “你不是还等着我吗?”郭文乖乖地上了车,他从东城区检察院看守所转到了北京市看守所。

  刘冰说他最后一次讯问郭文时,他跟郭文说:“老郭,我们今天就谈到这,事情已经比较清楚了,我给你时间去思考,到时候我来接你。我也希望你有合理辩解,如果你没有问题该回家就回家。”

  如今,刘冰问了郭文同样的问题:“老郭,怎么样啊,找没找到供自己合理辩解的东西?”

  “没找到,您就看着弄吧。”郭文埋下头,彻底心服口服。

  据了解,大量证据面前,再次进入看守所的郭文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他承认了贪污事实,以及伪造合同的事实。

  有一点出乎常人意料,郭文对这位送自己进来的检察官丝毫不怨恨,甚至还成了熟人。在市看守所,每次刘冰一出现,郭文都会主动打招呼。而对检察院反贪局的所有检察官来说,这丝毫不奇怪,因为这就是他们的工作作风和常态。

 

  化解民怨

  在一年多的主动追踪过程中,刘冰对怪村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在他看来,“当地村民民风比较彪悍。有点"葛"(北京方言即脾气各色、古怪的意思)。”

  他告诉记者,怪村原来特别穷,有时外地车开到这个村,当地村民就会把自行车横在马路上,堵着路不给钱不让过。

  一个更为现实的情况是,该村的经济更多以农工商联合公司出现,郭文出事后,由于无人和该村做生意,该村经济出现了亏空。包括公安和检察院找该村上至村领导下至村民谈话,他们也或多或少表现出“葛”的特点。

  不过,这种状况自从郭文涉嫌贪污案被侦破后有所改变,村镇领导主动要求检察官过来讲课。看得出来,检察官的工作作风和身边发生的案子对他们有很大的触动。

  如今,郭文涉嫌贪污案也已移送到法院。王佐镇镇党委指派了新的村书记任职怪村,百度贴吧上怪村村民的情绪也渐渐平复下来。

  按理说,第二分院在怪村的工作可以告一段落,但事实并非如此。

  2012年10月24日,由第二分院反贪局侦查二处组织的职务犯罪预防讲座正在进行中。参会人员包括王佐镇的书记及镇中层以上干部、下属十余村班子成员及村民代表共计200多人。

  讲座一项内容是职务犯罪预防,由侦查二处副处长刘敬讲解多年来涉农案件职务犯罪的问题及原因;另一项内容就是由郭文案件的承办人刘冰通报郭文案件及查办过程。

  提到郭文时,村民们的眼睛都睁大了,毕竟郭文是他们身边的人,对他们触动更大。参加讲座后,村民们终于清楚了郭文被抓,即将释放又被抓的前后完整过程。

  作为承办人,刘冰在讲座上对当地乡镇干部提出中肯的建议:作为乡镇干部,平时也要上网,关注社会舆情,这方面也很重要。有句话说“防民之口甚于防川”,乡镇干部要考虑该怎样去做。

  此次讲座之后,市检察院第二分院还将与村班子成员及村民代表进行座谈,利用郭文事件,进一步探讨村官出现问题后,对村民带来的诸多影响,以及检察机关通过何种手段帮助村民消除这个影响。

  无疑,检察机关要考虑的工作还很多。经历了郭文案件后,刘冰认为:为了搞信息化侦查,一方面要从里面索取信息;另一方面还要输出信息,向社会传播正能量来维护社会的稳定。作为案件的承办人,如果只是就事论事,那肯定不适应时代的发展。

 

  信息化办案

  像所有人期待的那样,郭文案顺利侦破,有效地化解了村民怨气的同时,相关赃款380万元已全部被追回。

  案件承办检察官刘冰也没有停止对该案的思考。

  “在以往的办案中,反贪局更多的是和官员打交道,去农村基层办理村官贪污受贿案比较少,通过网络主动找线索则更少,本案无疑将成为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信息化办案的典型案例。”刘冰向《民主与法制时报》透露。

  作为一名从事反贪工作7年的检察官,刘冰以前办过各类案件,但郭文案带给他的启发还不止这些。

  “整个办案过程突破了传统的模式进行创新,也体现了检察官新的办案思路。”刘冰一一列举。

  办理时涉及东城检察院、市检察院反贪局、公安局,三个部门通过网络侦查等信息化方式联合办案,“检警联合、侦诉联合的三方办案机制”无疑成了该案顺利侦破的关键。此外,网络办案、舆情监控及涉农案件均可圈可点。

  案件侦破后,刘冰的工作也没有完结,他继续试图解决案件遗留下的问题。刘冰告诉记者,检察机关办案的过程中,如果发现该村有很多问题,会将这些问题找出来,每办过一个案子,都会将一些建议反映给有关上级部门,要求其定期整改和回函。而检察建议是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和预防腐败的一项重要形式。

  “包括讲座问题,没有任何一项法律规定,检察机关召开讲座,要为他们解决问题。但我们做了。”

  刘冰认为这些新的想法和方式是检察机关进行社会管理创新的一次有益尝试,他确信这些典型经验此后一定会扩展到其他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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