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山东省德州市将新农合资金筹集标准提高到每人350元,其中各级财政补助每人280元,农民个人缴纳以户为单位每人70元,总筹资标准比2012年提高了50元。参合农民每人每年门诊、住院累计报销封顶线由2012年的12万元提高到15万元。
据悉,2012年,该市参合农民430.18万人,参合率达到99.86%。累计报销补偿支出12.8亿元,报销人次达到1230.83万人次,其中补偿万元以上的14831人次。住院补偿比70.26%,门诊补偿比54.67%,统筹区域内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达到77.4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