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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建设者被拒城市之外 职业成"农民工"身份象征
2012-2-27
摘要:作为农民工输出大省的河南和农民工输入大省的广东,两省省委书记的表态可谓一语千钧,引起社会舆论的高度关注。促进农民工融入城市,消除两者隔阂,已成为中国从上到下共同的呼声。

 

消除农民工与城市之间的隔阂,需要社会各界共同努力。

 

农民工“入市”

以改名始,却不可止于此

又是一年春节。车站、码头,他们从车水马龙的城市,动身返回千里之外的故乡,那里才是他们的家。

日常,他们分散在城市的各个角落,从事着艰苦繁重甚至危险的工作,却常常遭人白眼。他们有一个共同的名字――农民工。

日前,广东、河南两省的省委书记均提出为他们改换称谓,以帮他们早日融入城市社会。1月11日,河南八名律师学者上书国务院,提请变更“农民工”称谓。

促进农民工融入城市,已经成为中国从上到下共同的呼声。但是,如何彻底的让他们与城市居民融合,完全享受应得的权益,在目前看来仍是一个难题。这个问题涉及社会、经济、文化各个层面,消除隔阂,绝非一日之功。

城市建设者被城市拒之门外

“农民工”,是一个约定俗成的叫法,通常指的是“身在城市从事非农业工作的农业户口的工人”,这可能是当今中国最司空见惯却又令人无奈的一个概念。

据《人民日报》数据,到“十一五”末,我国农民工总数达2.42亿人,已成为中国产业大军的主力:占全国加工制造业总数的68%,建筑业的80%,第三产业的批发、零售、餐饮业的52%。在挥汗如雨的建筑工地上、在尘土飞扬的马路边、在恶臭扑鼻的下水道里……到处都有他们的身影,他们的血汗劳动和低廉的工资,成为推动中国经济迅猛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

说农民工是中国城市化快速推进的最大功臣之一,并不为过。

然而,与他们为中国做出的巨大贡献相比,他们的地位却常常被忽略,甚至遭人白眼,被“特殊对待”。有农民工在公交车上为人让座时,却被嫌弃坐过的座位太脏。亦有城市为举办大型运动会,清出10万所谓“治安高危人员”。更有某地封住道路,禁止外来务工人员通行,只许本地人通过。

这些只是表面的歧视,更深层面的还表现为:同工不同酬,工资得不到保障,没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子女就学艰难――虽然为城市建设做出了巨大贡献,但他们却难以与城市居民一样享受应有的权益。

当城市被作为文明重要标志之时,农民工一方面以双手建设着城市的高楼大厦,另一方面却无奈地被这种文明拒之门外。

职业定义成身份的象征

从根本上讲,农民工群体受歧视,并不单纯是因为“农民工”这个称呼。称谓本身只是一个客观表述,并无歧视含义。工农士商只是职业的定义,到最后居然成了身份的象征,令人无奈且感叹。

只不过,因为城乡二元结构和发展差距的存在,造成农民工进城后和城市居民无法享有平等的待遇。加之他们常常干最辛苦的工作,吃廉价的饭菜、住临时搭建的工棚,无形中让他们与城市之间有了一道高高的围墙。此外,他们的浓重乡音、生活俚俗都被都市社会无限放大,农民工,这一称呼就此带上了歧视性的色彩。

曾有论者说,在急速城市化的中国,进城农民与城里人的关系是一个最矛盾的时代寓言:他们互相依存,又格格不入;他们一起生活,但不同待遇;他们不可分割,却壁垒分明――他们穿越彼此生活,却如雾里看花。

分析认为,随着时间的推进,我国东部沿海发达省区,目前城市化水平已较高,让农民工融入城市生存和发展,为其提供户籍、公共服务等方面支持的条件也已基本达到。真正把农民工变为市民成为现实的需求和可能,这既是对这一群体的尊重,也有利于城市的社会管理。

各地为农民工“正名”之路

去年年末,河南省委书记卢展工表示,“农民工”这样的称谓带有歧视色彩,呼吁社会慎用这一称谓。今年年初,广东省委书记汪洋提出,广东将加快研究并适时出台取消“农民工”称谓的政策措施,探索建立外来务工人员根据职业和工作年限享受相应基本公共服务的制度。

作为农民工输出大省的河南和农民工输入大省的广东,两省省委书记的表态可谓一语千钧,引起社会舆论的高度关注。

实际上,在广东河南提出取消农民工称谓之前,已经有不少地方在这方面进行探索。检索网络,早在2006年2月,青岛市为使外来务工人员享受与市民平等的待遇,提高他们的社会地位,将外来务工人员改称为“新市民”,其子女称为“新市民子女”。当时媒体报道称,青岛此举系在全国“率先垂范”。

同年8月,西安市雁塔区区委区政府联合下发了《关于规范“新市民”称谓的通知》,根据这一文件要求,在雁塔区,“外来人口”、“外来务工人员”、“打工者”、“农民工”等称谓统一规范为“新市民”。

在此之后,国内许多城市掀起了“新市民”热潮。沈阳、长春也都提出将外来务工人员当作“新市民”看待。而每年的全国和地方两会上,都有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为农民工努力奔走,大声疾呼。

2012年1月4日,民政部发布关于农民工融入城市社区的意见,这是中国中央部门首次专门发文促进农民工融入城市,为农民工“入市”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障。1月11日,河南八位律师、学者向国务院寄出《公民建议书》,认为“农民工”称谓存在歧视成分,不利于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提请国务院在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政府行文中变更“农民工”称谓,并借此推动城乡户籍平权。

促进农民工融入城市,消除两者隔阂,已成为中国从上到下共同的呼声。

上下合力,打开两重门

为农民工改变称呼虽只是一个开始,却是一个积极的信号,说明各地政府正在努力消除对农民工的身份歧视和社会排斥,帮助他们融入当地社会。

复旦大学社会学系教授于海说,这不仅仅是称谓的改变,更是社会态度的转变。对农民工的歧视包含制度和社会两方面,现在从称谓上有了改变,农民工从最初被排斥、被歧视,到现在逐步被认可、被接纳,并融入当地社会,这一改变,可谓“破冰”之举。

不过,深究造成农民工歧视的原因,我们会发现,要想彻底消除隔阂,仍需要打开两重门,一是制度之门,二是城市人的心门。

有专家直言,由农民工到市民的转变之路仍然漫长,原因是社会偏见的存在、社会保障的缺失、社会管理的缺位等障碍依然存在。为此政府应多出台一些保护农民工权益的政策和措施,并根据实际情况对政策不断加以完善,在农民工最为关注的诸如社会保障、子女就读等实际困难上多下工夫,让农民工转变成为“新市民”之路走得更为顺畅一些。

现年30岁,已在广东打工十多年的刘杰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说,“叫什么其实不重要,但是和城市户口相比,不管是看病还是孩子上学,农民工能够享受到的福利还是太少了,如果能从改变名称开始让我们享受同等权利,那最好不过了。”

诚如斯言。改名只是一个开始。但我们希望,一切以改名始,而并不止于此。

洞见

让外来工真正地融入城市,需要许多细化的政策,不仅制度上要建立融入的渠道,还需要很多软性的活动来融合外来人口与本地人之间的关系,比如应该让外来工更多地参与到社区的建设,保障他们有参与讨论、选举、批评监督的权利,发出自己的声音,不再成为社区的局外人。

――中山大学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教授 肖滨

随着“80后”“90后”等新生代“农民工”走上舞台,与时俱进地调整各项政策,帮助他们融入企业、融入城市、防止将“农民工”身份固定化、标签化,是当前社会发展的客观需求。他们来到城市,本来就是谋求身份的改变,称谓的改变是农民工身份转变的第一步。

――广东省委党校教授 杨丹娜

农民工问题要得到彻底解决,还需要社会管理方式和户籍制度发生根本性改变。城市的制度并非公众所能解决,但至少我们能逐渐消除与农民工心灵上的隔阂。对于外来务工人员,真正的需求绝不仅是一个城市户口那么简单,还有真诚的尊重、理解和同情。人们必须学会谦虚地面对这一群体。

――“中国农民工30年迁徙史”调查策划人,《南方都市报》首席研究员 南香红

人物

胡小燕,首位农民工代表

胡小燕,女,1974年生,四川武胜县人。1998年初到广东打工。2008年1月21日,经过广东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无记名投票,胡小燕成为第一批当选全国人大代表的农民工。

此后的每次全国人大会议,胡小燕都会提出与农民工相关的议案,为改善农民工处境奔走。如建议政府出地修建农民工公寓,让农民工及其子女的户口能跟随落户等,受到社会和媒体的关注。

胡小燕因此也成为农民工眼中的“救命稻草”,经常电话短信不断。有人求她帮忙讨薪,有人求她帮忙解决劳动纠纷,甚至有人求她帮忙介绍工作解决住房。这让她常常有无力感。她说,有很多问题我不能解决,我有时连自己的事都解决不了。

胡小燕说,自己不计较已经付出的艰辛,不计较以后是否还要没日没夜地奔波,只希望,下一代能够得到平等的好的教育,能够不再像父母这样没文化吃这么多亏、受这么多罪,能够融入城市,在城市生根,得到社会的尊重。

“唯一的希望,就是我们的下一代别再和我们一样。”(记者 高家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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