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日,黑龙江出台了规定,风能、太阳能硅国家所有,在网络上引起热议,就这个问题近日,国家气象局局长郑国光表示,支持黑龙江将风能太阳能收回国有的做法。郑国光在谈及这项做法是否该全国推广时称,各省根据需要可相互借鉴。(8月20日大河网)
前一阵子,黑龙江省风能太阳能收归国有的做法搞得沸沸扬扬。一时间,对此事的质疑不绝于耳,人们纷纷从情理、法理等多角度对此事进行了批驳。
可是,仅仅过了不到3个月,国家气象局局长郑国光就站出来支持黑龙江省的做法,并且认为各省根据需要可相互借鉴。郑国光局长这番表态当然是站着说话不嫌腰疼,因为风能太阳能收归国有之后,意味着风电厂商和太阳能厂商开展相关业务,又多了一个行政审批的“婆婆”气象部门。
作为各地气象部门的上级国家气象局从此多了一项行政审批职能,所以,支持风能太阳能归国有当然是醉翁之意不在酒,气象部门盯上的是行政审批权,所以何乐而不为呢?
黑龙江省爆出风能太阳能收归国有的新闻之后,人们还只是质疑,毕竟只是一个地方性法规,可现在,随着国家气象局局长的表态,全国其他地方会不会也快马加鞭火速出台地方条例,效仿黑龙江省的做法,将风能太阳能收归国有的趋势扩大化。
现实中,各种行政审批层出不穷,让公众与企业疲惫不堪。不仅产生了相当大的审批费用,而且耗时长、效率低,容易产生权力寻租。
近年来,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一直是各地政府部门追求的目标,行政审批权力也在层层减少,“加快、简化、下放、取消、协调”,一直是行政审批权减少的具体要求。可是,向风能、太阳能收费这种趋势,却是不折不扣与转变政府职能背道而驰。
而且,将风能太阳能纳入行政审批之中,触动了人们对行政审批权扩大化的担忧,担心气象资源国有化之后,越来越多的公共资源被纳入垄断经营。一旦风能太阳能国有化,那么任何使用、管理、研发这种能源的企业都将被收费或者收税,而这些费用也势必会转嫁到普通民众身上,无疑会增加百姓的负担,这是实实在在的与民争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