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公布2013年节假日安排,部分节假日调休后连上7天班,被不少上班族认为“实际等于没放假。”河北律师韩甫政向国务院办公厅上书,称这样的安排违反劳动法,建议修改。“这并不是小事,涉及法律问题,都应该是大事。”针对不少网友认为韩甫政的建议是小题大做,韩甫政在接受微博独家微访谈时明确表示,这关系到公民对假期的幸福期盼。
韩甫政认为,按照该放假办法,2013年众多劳动者将面临1个连续8天上班,3个连续7天上班的特殊情形,这与人们已形成的工作、生活习惯极不协调,同时这与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相冲突。我国劳动法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3条规定,“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他认为,根据以上具体规定,一般情况下劳动者每周只工作5天,特定情形下用人单位也必须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有一次24小时不间断的休息。一周之内7天连续上班,这显然是置用人单位于涉嫌违反劳动法的境地,劳动者则因此被剥夺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的法定休息权利。
不少网友表示,上书国务院也难以改变既定的这个放假安排。据韩甫政介绍,函件主要建议国务院办公厅从维护法律的统一和尊严,从公民的幸福期盼,从有利于经济发展等方面出发,予以修改原节假日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