逐利土地财政 架空村民自治
平度征地血案的双重拷问
彭瑶
因对征地程序持有异议,又迟迟没有拿到征地补偿款,自2014年3月初,山东省平度市凤台街道杜家疃村村民为阻止开发商施工,在被圈占的农田边上,搭起帐篷24小时轮流值班,保卫自己的家园。然而,3月21日凌晨的一把大火烧掉了帐篷,致守地农民1死3伤。经过4天侦查,3月25日晚,平度市公安局称纵火案已告破,7名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系承建商与村主任指使他人纵火。
在近年来发生的一系列农民土地权益被侵犯的案件中,无论走投无路的农民是采取极端的维权手段,如跳楼、自焚、喝农药,还是采取上述驻扎守土这样相对平和的手段,都是基于一个最朴素的判断:人命关天。我都以命相搏了,你的经济利益总要适当让步吧?然而,在拆迁暴利的驱动下,不仅农民的知情权和经济利益被一再忽视,甚至连活生生的性命也可以一把火烧个干净!
平度案件中,政府就所涉81.6亩土地共拨付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340余万元、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604余万元,土地增值收益1527万余元,总计2473万余元,即政府征地折合每亩30万元。而政府转手将土地出让给青岛成元天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商品房,成交价高达1.0315亿元,即平均每亩126万元。这其间的暴利足以解释地方土地财政的强劲动力了:既然拆迁能如此轻易的“拆”出真金白银,“拆”出个人政绩,又何乐不为?“崽卖爷田心不疼”,打着城镇化的名头行拆迁卖地之实已然成为不少地方官员快速尝甜头、得实惠的不二法门。
然而,最令当地农民不能接受的还并不是征地补偿标准偏低的问题,而是自己的知情权被严重侵犯。征地行为早在2006年就启动了,可是直到2013年推土机开到田里铲掉了大片玉米,很多村民才知道自己的地五六年前就已经被卖掉。不仅如此,农民迄今为止实际拿到手的只有每亩2.5万元的青苗费和人均6800元的口粮款,而加起来1800多万元征地补偿费和土地增值收益究竟在谁手里、应当如何处置分配,农民都不知情。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中明确规定:“在征地依法报批前,要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告知被征地农民。”而当地政府在未经村民知情同意的情况下,就办理了土地审批手续,严重侵犯了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
按理说,在政府与农民个人之间,还有一层中间组织,即“村民委员会”,作为农村居民的自治组织,它由村民选举,受村民监督,在政府的违法违规行为侵害到农民利益的时候,它本应代表农民向政府提出意见、建议和主张。然而,杜家疃村村委会的个别村干部为了一己私利,不仅未能在土地征收和补偿款的发放中依法履行职责,反而异化成欺下谄上、压榨乡民的盘剥势力,当村民的自发维权行为妨碍到他们暗箱操作捞取暴利时,暴力就成为开道先锋,并最终酿成了惨剧。可以说,在杜家疃村,村民自治制度失灵了,以土地为核心的农村集体资产已成为村干部自由支配、谋取私利的工具。村民监督权利的长期空置和乡村民主的严重缺失为血案的发生埋下了深深的隐患。
对中国亿万农民而言,这原本应是一个多么美好的时代!党中央国务院对“三农”前所未有的重视,农民肩上担负了几千年的皇粮国税免除,种地有补贴,社会保障逐步健全,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乡村,十八届三中全会更是旗帜鲜明的强调要“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新型城镇化战略的推进正在为农民铺陈开全新的生活画卷,农民在为全局发展做出巨大贡献和牺牲后终于可以共享发展的果实。然而就在这样美好的愿景中,一个农民却为捍卫土地权利而死。这不仅令人悲痛叹息,更犹如一记警钟沉重敲打在我们心里。它警示地方政府,切莫一味靠着土地财政追求GDP追求政绩追求头上的红顶子,切莫为了一时的利益断了农民长久发展的根,冷了农民热切盼望过上好日子的心;它警示基层干部,切莫在农村发展的新机遇中利令智昏,由农民的领头人异化为勾结官商拦截吞噬国家政策释放给农民的红利的罪人;它同时也在警示千千万万的农民朋友,要积极主动行使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把选人、议事、监督的权力真正掌握在自己手中,依法管理自己的事情,创造自己的幸福生活,当自己的合法权益遭受侵害,要勇于用威严的法律对抗一切黑暗和恶势力。
大火熄灭,逝者已矣。愤怒、同情和眼泪之后,我们至少应再次明确一个基本共识:经济社会的发展终究是为了人本身,一切的发展都不能突破人性的底线,法治的底线。我们盼望法律对无辜逝去的生命给出庄严的答复。我们盼望悲剧永远不要重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