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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一村小组两年选不出村组长
2013-4-23
●得票最高的村组长候选人不被认可,政府也宣布选举无效

  ●有村民称原村小组贱租集体物业,要求先处理旧账再选举

  ●村民选举委员会三次组织选举,到会村民未到法定人数,换届暂停

  文/图 羊城晚报记者 郑诚

  佛山禅城区石湾镇街道河宕村委会下北村,地处佛山最繁华地段之一的季华路上。随着季华路提升改造工程的上马,该黄金地段的区位优势日益凸显。但是,下北村现在却存在严重的内部问题,两年时间没有真正意义上的“领头人”——村组长。由河宕村委会部分成员组成的“下北村民小组村政村务经济发展领导小组”一直履行村小组职能,但却频遭部分村民的不满和质疑。

  佛山一村小组两年选不出村组长

  虽然有过多次选举,但由于部分村民不愿意到场投票,选举都未能达到法定人数

  1、得票最高候选人不被认可

  季华美食城位于季华四路上,这里的土地也归下北村所有。明年5月,这片20多亩的村集体物业租赁将到期,一系列后续问题需要解决。在村民简波看来,这些问题,都需要有一个“话事人”来处理,“所以选出村民小组长迫在眉睫”。

  现实的情况是,这样一个经济较发达的城中村,却长期没有村组长。而这一切,缘于2011年4月的那次村民小组换届选举。

  简波说,在当年的换届选举中原任村组长简荣被提名,并且在所有的候选人中得票最高。但后来峰回路转,有村民说没有通知家里人投票,要求选举作废。随后,这次选举被石湾街道和村委会叫停并宣布无效。石湾街道社工局对此的解释是,当时村民选举委员会了解后确认只有1名村民未被通知参加,这并不影响选举继续进行,影响选举继续进行主要是选举票没有加盖印章。

  “选票由村委会负责印制,由村委会指定人派发,计票、监票、验票后才唱票,根本不存在没有印章的可能。”简波和一班原村小组成员认为,这种说法不能成立,主要原因是当选者不合石宕村委会心意。

  羊城晚报记者了解到,首次选举中止后,村民选举委员会又先后三次组织了换届选举,但由于部分村民不愿意到场投票,三次选举到会村民都未能达到法定人数,换届选举工作由此暂停。

  反对简荣连任的村民告诉记者,原任的几名村干部由村里的几大家族把持,他们的家族成员加起来有60多张票,“他们家族大,选票多,如果要选举,很容易就是他们连任了。”

  2、村民不忿原村小组贱租土地

  有村民告诉记者,他们反对选举,源于原村小组与开发商签订的季华美食城的土地租赁合同,双方还因此对簿公堂。

  2010年5月17日,下北村与庞某、陈某签订了一份《土地租赁合同》,合同租赁期为50年,年租金为460万元,50年租金约为2.3个亿元。据简荣介绍,这份合同经过17位村民股东的签字,但随后将50年的租期分解为“20+20+10年”的形式。部分村民对这份租赁合同的租金及租期表示了不满,认为租金偏低、租期过长。更重要的是,季华美食城地块几乎占了下北村整体物业的三分之二,“这么大的一块物业租出去,为什么不召开社员大会表决?”有村民质疑。

  2011年在村组长换届选举难产之后,6月份简世礼等23位村民将下北村民小组、庞某、陈某告上法院,请求法院判决租赁合同无效。法院经过多次开庭审理,认为50年的租赁期限,违反了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且50年分解的方式明显是恶意串通损害下北村民小组集体的利益,因此终审判决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无效。

  反对的村民认为,原村小组存在多项违规操作,包括季华美食城在2010年4月和开发商签订一份4年的续租合同,当年5月在原合同未到期的情况下,又签订了50年的租赁合同。此外,在原村小组租出去的物业中,还有300多万租金没有收回,导致村民分红受到损失。

  有村民表示,现在有开发商出价522万元/年,且每年递增40年租金已有4.6亿元,远多于原来的50年2.3亿元。

  如今下北村明显形成了原班子和部分村民的两派。原班子牵头启动选举,反对的村民拒不响应;反对的村民启动选举,也无力达到三分之二选民的票数。

  3、上级派代管组一管近两年

  选不出带头人,2011年5月1日,河宕村委会经请示上级部门,成立了下北村代管组,由代管组行使村小组班子的职权。这个代管组由5人组成,分别由村委会4名村委员和1名聘请的工作人员组成。河宕村村委会副书记简炳财担任代管组组长。对于这个代管组,简波等原村小组成员认为代管组工作不力,造成村集体财产受损;但也有村民认为代管组比起原村小组更能维护村民利益。

  比如,原村小组班子就认为,代管组违规发包工程,在没有监管公示的情况下,发包工程16万元,其中一项便是下北村改造水渠工程,97.5米造价5.3万元,“30多厘米粗的水管,比当时的造价每米130元高了4倍多。”

  对于这些指责,简炳财做出回应称,工程都是经过施工单位报价,然后经过比较选取报价最低的,经过5-7天的公示才实施。“他们说每米130元肯定做不下来。”

  “代管组完全按照上级指示和相关法规办事,各项事务都是由村民表决通过的。”河宕村村支书苏文溢告诉记者。有村民告诉记者,和原村小组相比,代管组起码没有做出出卖村集体利益的事,代管组管,也比原班村小组来管好。

  不过记者了解到,代管只是政府的一种临时行政手段,一般不得超过两个月,下北村这样代管近两年的情况非常少见。

  4、重启选举缺人参与选不动

  “我们强烈要求政府派工作组调查清楚情况,尽快解决下北村村组干部的补选工作,启动选举程序,避免村组长期处于真空监控下。”简荣等人认为,哪怕重新选举,不是自己当选,也很欢迎。“一条村不能那么久没有村组长,现在迫切需要选出一个人来带领村民将下北的经济持续发展。”

  对此,一位村民告诉记者,原班村组人员提议选举,其实是为了重新执掌村政,为自己谋取利益。“我们坚决要求先处理物业,再启动选举。”简坤说,为了避免失而复得的物业又被贱租出去,一定要在物业出租后再重新选举村民小组。

  而原班村小组成员则坚持先选举再处理物业,双方因此僵持不下。有村民透露,今年春节前后村里召开股东表决大会,表决季华美食城物业到期后是否续租的问题,70多名股东投票同意续租,10票不同意,另外弃权的30多票就是原村小组成员及其家族的。

  “如果要选举新的村组长,我不但举双手,还举双脚赞成。”简炳财说,对于代管组组长这个职位,他也很头疼,季华路改造后涉及物业处置的事务很多,每一次召开大会表决,要么原村小组的人员不来,要么反对的村民不来,两边都要做工作。

  石湾街道办社工局表示,由于每次选举就有部分村民不参加会议,达不到法定的三分之二以上参选村民参加,选举也无法组织起来。如果大部分村民都同意参与选举,将指导协助村委会启动选举程序,依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和程序,选举产生出下北村民小组长。

  律师说法:村民小组选举推迟不得超3个月

  南海区政协委员、广东邦南律师事务所戴国梁律师在接受羊城晚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下北村两年没有选举出村民小组长,违背了《广东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第十七条:“因故不能如期进行选举,由村民选举委员会提请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审议,另行确定选举日,并报乡、民族乡、镇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推迟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以及第五十二条:“村民代表的推选,以及村民小组长和副组长的选举参照本办法执行”。

  “一个村如果长期没有村小组长,就要引起镇、村领导高度重视,分析原因,做好重新换届的工作。”戴国梁说,此外,上级应督促村民小组会议加强对代管组的监督,涉及集体土地出租经营、工程建设等重大事项需由村民小组会议讨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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